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
“发行人”、
“公司”或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4 年 8 月 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伟隆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0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6,971.00 万元(2,697,100 张)
。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6,971.00 万元(2,697,100 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
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伟隆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是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9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总额 26,971.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网 上定 价发行 的方 式进行 。 认 购 不 足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6,97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伟隆转债”,债券代码“127106”。
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青
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注册资本:219,368,887 元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8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邮政编码:266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14257783M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股票代码:002871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传真:0532-87901466
公司网址:www.weilongvalve.com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消防阀门、消防栓、消防设备配件(不含国家限制品种)
、
阀门及其配件、管件、机械配件,批发、零售工艺品、服装鞋帽、五金、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
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
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制造、销售汽车农机零部件;制造、销售机床
床身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密封件、橡胶制品。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证监许可【2017】526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5 月首次公
发行股票的批复》
开发行股票 1,7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80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青岛惠隆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6,800.00 100.00
(二)2018 年 7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方案》。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 股,共计转增 4,760.00 万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560.00 万股。
股变更为 11,560.00 万股。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2018 年 12 月,实施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1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1,674.20 万股。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
(四)2020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激励
对象周立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了 2 万股股份。
变为 11,672.20 万股。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五)2021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
激励对象徐建平、王焕先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了 4.20 万股股份。
为 11,668.00 万股。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六)2021 年 10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11,66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 股,共计
转增 5,250.6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918.60 万股。
股变更为 16,918.60 万股。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
(七)2022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人员离职及不满
足解锁条件回购注销 15.3352 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03.2648 万
元。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八)2023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人员
离 职 及 不 满 足 解 锁 条 件回 购 注销 15.55 万 股 , 变 更后 的注 册 资本 为人民币
(九)2023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2023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发现金红利为 50,663,144.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50,663,144 股。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
毕,总股本由 168,877,148 股增加至 219,540,292 股。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十)2023 年 12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
议,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
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时,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 4 名离职人员和 4 名考核结果未达优秀的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171,40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变为 21,936.8887 万股。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在登记结算公司的查询结果及公司确认,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为 219,368,88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9,907,914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907,914 45.5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6,700,335 7.61
境内自然人持股 98,762,599 45.0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882,928 0.40
境外自然人持股 70,290 0.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460,973 54.46
三、股份总数 219,368,887 100.00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普通 条件的普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股) 股数量 股数量
(股) (股)
境内自然 122,460,000.0
范庆伟 55.82 91,845,000.00 30,615,000.00
人 0
江西惠隆企业 境内非国
管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范玉隆 3.72 8,171,475.00 6,128,606.00 2,042,869.00
人
境内自然
杨学良 1.74 3,813,540.00 - 3,813,540.00
人
境内自然
杨星晨 0.63 1,391,780.00 - 1,391,780.00
人
青岛森泰股权
境内非国
投资基金管理 0.45 993,641.00 - 993,641.00
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自然
周学枚 0.44 973,550.00 - 973,550.00
人
境内自然
王传华 0.39 853,893.00 - 853,893.00
人
境内自然
顾志民 0.33 719,230.00 - 719,230.00
人
境内自然
贾小雪 0.31 680,400.00 - 680,400.00
人
四、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阀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在研发
和生产方面积累了 95 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覆盖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领域,依
托自身阀门研发领域技术经验积累,构建了丰富的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闸阀、
蝶阀、调节阀、止回阀、过滤器和不停水加装闸门等,产品矩阵丰富,能够满足
全球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一)公司产品
公司的产品涵盖闸阀、蝶阀、调节阀、止回阀、过滤器和不停水加装闸门等。
(二)产品展示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用途 图示
闸阀是一种最常见的启闭阀,利用闸板来
接通(全开)或截断(全关)管路中的介
闸阀
质,闸板沿通路中心线的垂直方向移动,
在管路中主要作切断用。
蝶阀又叫翻板阀,其关闭件(阀瓣或蝶板)
为圆盘,是通过围绕阀轴旋转来达到开启
蝶阀 与关闭的一种阀,可用于控制空气、水、
蒸汽、泥浆、油品等各种类型流体的流动,
在管道上主要起切断和节流作用。
调节阀又名控制阀,通过接受调节控制单
元输出的控制信号,借助动力操作去改变
调节阀 流体流量,一般由执行结构和阀门组成,
主要用于调节介质的流量、压力和液位等
参数。
止回阀又称单向阀或逆止阀,其作用是防
止管路中的介质倒流,启闭件靠介质流动
和力量自行开启或关闭,以防止介质倒
止回阀
流,主要用于介质单向流动的管道上,只
允许介质向一个方向流动,以防止发生事
故。
过滤器是输送介质管道上不可缺少的一
种装置,由筒体、不锈钢滤网、排污装置
等组成,安装在减压阀、泄压阀、定水位
过滤器
阀或其他设备的进口端,用于过滤水中的
杂质,如水草等,保护阀门及设备的正常
使用。
与传统加装阀门的施工技术相比,公司首
创的不停水加装闸门技术克服了需要停
水操作、施工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管道
不停水加 运行受干扰、浪费水资源等困难,改变了
装闸门 传统施工方法存在的缺陷,大大提高供水
企业不间断供水的能力,使城市供水可以
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不会因为道路建
设,管道维修等因素影响用户用水。
除上述所列主要产品外,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
截止阀、旋塞阀等多种产品,产品类别丰富且型号多样,能够满足客户的一站式
采购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阀门销售 46,609.45 82.15% 44,605.52 83.38% 32,449.93 78.81%
过滤器销售 2,079.87 3.67% 2,787.39 5.21% 2,202.71 5.35%
阀门零件及
管件销售
汽车配件 2,064.56 3.64% 1,217.18 2.28% 3,262.44 7.92%
其他 19.77 0.03% 32.43 0.06% 6.57 0.02%
合计 56,736.98 100.00% 53,496.13 100.00% 41,175.41 100.00%
五、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19,368,887 股,股东范庆伟、范玉
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55.82%和 3.72%的股份,范庆伟为公司控股股东。范庆伟还
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惠隆公司 72.7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 3.57%股份,范
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3.12%的股权,因此,
范庆伟与范玉隆父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范庆伟 中国 否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3702061961****4815
范玉隆 中国 否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3702021988****5419
范庆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
至 1988 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助理工程师;1988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机械进出
口公司青岛分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5 年至 2004 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至 2012 年 3 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3 月 15 日
至今代公司总经理。现兼任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伟隆五金机械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伟隆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伟隆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英国伟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美国伟隆有限公司董事、江
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
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控制阀分会副理事长。
范玉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2 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产部总监助理。现兼任青岛伟隆流体设备有
限公司监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无
质押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工业阀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外,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范玉隆未控制其他企业。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
张,即240,052,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00%。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6,971.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2,400,522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00%;网上社会公众投资
者实际认购290,499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7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持有数量 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张) (%)
合计 1,889,447.00 70.05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不含税)
合计 707.42
注:合计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26,971.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400,522
张,配售金额为240,052,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00%;网上公众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290,499张,认缴金额为29,049,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10.7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6,079张,包销
金额为607,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3%。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已 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1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
了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验证报
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庆伟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联系人 赵翔
电话 0532-8790 1466
传真 0532-8790 14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 王冠男、李良
项目协办人 何帅
经办人员 王琦、林正、宋磊
电话 010-6083 8888
传真 010-6083 602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刘克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2层
签字律师 张明波、马龙飞
联系人 马龙飞
电话 010-8540 7666
传真 010-8540 760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王晖
办公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学伟、迟慰、李胜
联系人 李胜
电话 0531-8166 6288
传真 0531-8166 6288
(五)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签字评级人员 游云星、王皓立
联系人 游云星、王皓立
电话 0755-8287 2897
传真 0755-8287 2090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
三次会议和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4年6月27
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98号批复同意注册。
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数量为2,697,100张。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3.58万元。
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29,377.91 26,971.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
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青岛伟隆阀门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8110601011801776977
份有限公司
青岛伟隆阀门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春阳路支行 532903306010001
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6,971.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697,100 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含最后一期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 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19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1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8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
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
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 该余额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 面值的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即 2028 年 8 月 13 日至
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
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 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 现重大
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
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 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伟隆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伟隆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573 元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2573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19,368,887 股,
其中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869,770 股股份不享有原股东优先配
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214,499,117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2,696,89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 2,697,100 张的 99.9925%。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
行人业务指南》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871”,配售
简称为“伟隆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
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 代码为
“072871”,申购简称为“伟隆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
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超出部分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持有人名称”、
终为准。
(2)发行对象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
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23〕511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依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修订
稿)》,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等相关事项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通过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或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
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性;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提议
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会议召
开 15 日前公告会议通知。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
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会议召开日前 3 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公告。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71.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29,377.91 26,971.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
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已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公司聘任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
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信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信证券
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行使权
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债视作同意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
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
根据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对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约
定如下:
(1)违约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相应违约事件:
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讼程序;
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债券等直接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募集资金用途;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
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 公司违约
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
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
决不成,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
约情况。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并出具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中鹏信评【2024】第 Z【481】号),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根据该评级报告,伟隆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
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
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
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97 3.29 2.53
速动比率(倍) 3.48 2.72 2.04
资产负债率(合并) 18.23% 22.40% 27.41%
一、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53、3.29 和 3.97,速动比率分别为
年出售了子公司即聚机电收回部分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公司订单增加导致销售回
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二、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41%、22.40%和 18.23%。
良好所致。
在货币资金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9,934.28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33,756.34 万元,资信情况良好,融资渠道通畅,短期偿
债风险较低。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江苏 冠龙 纽威 中核 伟隆
公司简称 平均值
神通 节能 股份 科技 股份
流动比率
(倍)
速动比率
(倍)
资产负债
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
主要系公司为应对逐渐增加的订单,保持适度的营运资金所致。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因为公司较为谨慎,较少运用
债务工具所致。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 001051 号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
第 000268 号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65,397.12 68,680.48 68,912.06 57,924.35
非流动资产 33,463.04 33,030.35 30,484.66 31,063.70
资产总计 98,860.15 101,710.84 99,396.71 88,988.05
流动负债 15,266.44 17,317.42 20,947.15 22,933.23
非流动负债 1,274.86 1,227.61 1,317.88 1,456.97
负债合计 16,541.30 18,545.03 22,265.03 24,39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8,203.34 79,134.14 73,388.95 64,597.86
少数股东权益 4,115.51 4,031.67 3,742.73 -
股东权益合计 82,318.86 83,165.81 77,131.69 64,597.8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9,945.79 57,021.40 54,014.16 41,516.27
营业利润 2,726.18 13,976.88 15,504.73 6,609.96
利润总额 2,718.47 13,994.28 15,475.41 6,753.57
净利润 2,278.62 12,005.40 13,362.71 6,099.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4.77 11,728.23 13,620.51 6,099.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0.82 12,977.58 13,470.79 1,13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1.47 -8,872.30 -4,436.89 9,294.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6.84 -9,808.67 -1,993.55 -6,391.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74.80 -5,743.58 7,279.02 3,973.42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22 年度 19.94% 0.62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3 年度 13.89% 0.48 0.4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
÷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
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指标
/2024/3/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4.28 3.97 3.29 2.53
速动比率(倍) 3.66 3.48 2.72 2.04
资产负债率(合
并)
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存货周转率
(次)
总资产周转率
(次)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每股净资 3.56 3.61 4.35 3.82
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现
金净流量(元/ 0.15 0.59 0.80 0.07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
(元/股)
研发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90 -103.25 4,137.52 52.34
政府补助 68.15 142.44 229.43 301.49
委托投资损益 298.69 816.78 794.85 1,591.57
债务重组损益 - - -26.40 -
持有(或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323.54 733.94 -838.21 -336.67
变动损益
法规要求一次性损益调整影
- - 15.71 -
响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71 20.88 1.39 119.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小计 683.58 1,610.80 4,314.30 1,728.07
减:所得税影响数 145.64 152.68 744.28 313.49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30.45 289.54 -256.5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407.49 1,168.58 3,826.59 1,414.58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定期报告。投资者可
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查阅本公司定期报告
及其他公告。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8.60 元/股计算(不考虑发
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26,971.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3,136.16 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 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相关情况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10-6083 8888
传真: 010-6083 6029
保荐代表人: 王冠男、李良
项目协办人: 何帅
项目组成员: 王琦、林正、宋磊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伟隆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上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伟隆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保荐伟隆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十四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报告期内过往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理人员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股份总数的 50%。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
后仍然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
务。
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或在任
职期间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违规减持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公司全体股东 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
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 同),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范
意向以及减持意向承 安排如下: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庆伟、范玉隆)
诺 1、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
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伟隆阀门股份总数的 10%;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
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
六个月。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采取
以下应对措施:
利能力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完善
国内外营销渠道,通过产品的研发、设计,进一步稳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伟隆股份 定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影响力。通过不断提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高产品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
口碑和品牌价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
发展。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
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
划,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的实
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序地
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并尽快产生经济效
益。同时,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
资金按照指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发行人承诺:若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制人范庆伟、实际控制人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利益。
范玉隆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诺 员 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资、消费活动。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住房公积
金管理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
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
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关于公司社保及住房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公积金被追缴承担补 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范庆伟与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人范庆伟、范玉隆
交责任的承诺 范玉隆将承担连带责任,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
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并承担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的
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庆伟、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伟隆阀门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
诺 范玉隆 承诺 外的其它子企业(以下称“其他子企业”)均未投资
于任何与伟隆阀门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伟隆阀
门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子企业与伟隆阀门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
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伟隆阀门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
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任何与伟隆阀门从事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
何与伟隆阀门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
伟隆阀门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
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行损害伟隆阀门及其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任伟隆阀门之高级管理人员。
发的、或从国外引进的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伟隆阀
门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伟隆
阀门有优先受让、生产和经营的权利。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伟隆阀门均有优
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
人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
给予伟隆阀门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
条件。
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尽快将
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
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伟隆阀门,并尽快提供
伟隆阀门合理要求的资料。伟隆阀门可在接到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子企业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
有关优先生产经营或购买权。
益而作出。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
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伟隆阀门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
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际控制人期间及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伟隆阀门
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销。
或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规范与伟隆阀门
(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伟隆阀门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
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交易非法转移伟隆阀门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 2017 年 3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人范庆伟、范玉隆 承诺
易损害伟隆阀门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务。
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
优惠的条件。
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
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伟隆阀门及其他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人不再为伟隆阀门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伟隆阀门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在上述承诺的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及其相关约束条件,不存在未实际履行承诺或变更履行承诺的
情况。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承诺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如伟隆股份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承诺将参与
认购,具体认购安排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
行方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 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伟
视情况参与认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控股股东、董事 隆股份股票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伟隆股份股票的计划或
购的相关主体 6 月 30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独立董事除外) 安排。
及其承诺函 日
及高级管理人员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和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何减持计划
或安排。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伟隆股份股票或已发行的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可转债的情况,本人所得收益全部归伟隆股份所有,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伟隆股份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
承诺: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
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
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
(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
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
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关于认购公司 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次可转债 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行可转换公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2024 年 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控股股东 司债券的承诺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月 15 日
函 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将认购本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承诺认购规模合计不低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 50%;
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
的相关规定,即自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人出现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本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高科,发行人监事于春红、张涛将不参与
本次发行的认购,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高 不参与认购的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科,监事于春红、 相关主体及其 转债。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 6 月 30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张涛 承诺 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 日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伟隆股份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发行人监事郭峰将不参与本次发
行的认购,作出承诺如下:
不参与认购的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
本次可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 2024 年 3
相关主体及其 转债。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庚、监事郭峰 月 15 日
承诺 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伟隆股份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填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 4 月 19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理人员
补回报措施能 下承诺: 日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够得到切实履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行的承诺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投资、消费活动;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
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
控股股东、实
诺:
际控制人关于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控股股东、实际控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填补回报措施 4 月 19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制人 公司利益;
能够得到切实 日
履行的承诺
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
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补偿责任。”
为避免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事
关于规范和减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控股股东、实际控 宜;
少关联交易的 6 月 30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制人 3、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无关联关
承诺 日
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或资产的情形,并承诺以后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
金或资产;
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实体等同受本承诺的约束;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项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自
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方
因此而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为避免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间,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
日
(公司新
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
任独立董
关于规范和减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本次可转债 公司董事、监事、 事周国
少关联交易的 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事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高级管理人员 庚、新任
承诺 宜;
监事郭峰
于 2024
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3月
或资产的情形,并承诺以后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
出承诺)
金或资产;
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实体等同受本承
诺的约束;
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项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
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为有效防止或避免今后与发行人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
司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或任何其他权
益。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且 2023 年
本次可转债 控股股东、实际控 避免同业竞争
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 6 月 30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制人 承诺函
业务的企业、实体等。 日
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
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本人承诺通过停止生产经营或转
让等形式消除同业竞争。
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
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实体/本公司将督促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除发行人以
外的其他企业、实体等同受本承诺的约束。
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项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自
本公司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为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持续
关于申报后累
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 2023 年 自申报开
本次可转债 计债券余额持
伟隆股份 自本次可转债申报后,公司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 6 月 30 始至发行 已履行完毕
发行 续满足相关要
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的要 日 完成
求的承诺
求。
本人范庆伟承诺,若范庆丰未能足额补偿因其私用公章
关于对莱州伟
对外担保及借款给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或莱州伟
隆阀门有限公
本次可转债 隆阀门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将向青岛伟隆阀门股 2024 年
范庆伟 司对外担保及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中
发行 份有限公司或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以 5月8日
借款事项足额
足额赔偿上述事项给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莱州
赔偿的承诺
伟隆阀门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经深圳证 2024 年 5
关于完成股份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公司承 月 23 日至
本次可转债 2024 年 5
伟隆股份 回购及利润分 诺将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启动发行 本次可转 已履行完毕
发行 月 23 日
配的承诺函 前,完成本次回购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与 2024 年第一 债启动发
季度利润分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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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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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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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相鼠的“德福”大放异彩,在工作中大显身手。对于属鼠的人来说,人际关系会变得更加繁荣。7月17日开始,生肖鼠的贵人财运旺盛,能够在事业和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功。鼠年出生的人有计划、有目标、有能力一步步前进炒股配资软件下载,最终取得成功。此外,他们的财富增加,财富开始滚动。